公告通知
通 知
来源: 普洱市志愿服务网 发布时间:2017-06-20 浏览量:4022
市直各部委办局,各人民团体,各企事业单位,中央、省驻普各单位,思茅区属各单位:
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和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,请市直各部委办局,各人民团体,各企事业单位,中央、省驻普各单位,思茅区属各单位,根据本单位志愿者人数在2017年6月23日前,到普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办理“普洱市志愿服务证”,办理时需提供每个志愿者半寸照片1张,照片底色没有要求,每个单位可以安排1名志愿者负责人办理。不按照要求办理出现的问题,由本单位承担责任。
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志愿服务组
2017年6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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