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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募培训

志愿者培训(三)志愿服务的价值和意义

来源: 普洱市志愿服务网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6-20    浏览量:7739

  对社会而言:

  1.传递爱心,传播文明。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,也传递了爱心,传播了文明,这种“爱心”和“文明”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,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;

  2.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。志愿工作,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,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,减少了彼此间的疏远感,促进社会和谐;

  3.促进社会进步。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。志愿工作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,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。


  对志愿者个人而言:

  1.提升个人精神境界。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,有机会为社会出力,尽公民责任和义务,而且人生的价值也在志愿活动当中得到体现,从中学会自觉地奉献精神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责任感,精神境界得到了升华。

  2.丰富生活体验。志愿者利用闲余时间,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,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,又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,加深对社会的认识,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。

  3.提供学习的机会。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,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,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。学习新知识、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。

  4.促进自身的发展。在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中,志愿者可通过学习对比,发现别人的优点和自身的不足,并可以善加利用,取长补短,使自已的综合素质和总体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,有助于自身的发展。


  对服务对象而言:

  1.接受个人化服务。志愿服务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的同时,更能发挥服务的人性化、个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,从而令服务对象受益。

  2.帮助融入社会,增强归属感。通过志愿服务,能有效地帮助服务对象扩大社交圈子,增强他们对人、对社会的信心。同时,志愿者以亲切的关怀和鼓励,帮助服务对象减轻接受服务时的自卑感和疏远感,从而使其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。


  (四)志愿服务精神

  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·安南在“ 2001国际志愿者年”启动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:“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、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。”这句话指出了志愿精神的本质,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。

  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: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。

  “奉献”——原指恭敬地交付、呈献,即不求回报地付出。奉献精神是高尚的,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。志愿者  “友爱”——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、与人为善、有爱无碍、平等尊重,这便是友爱精神。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、职业和贫富差距,是没有文化差异,没有民族之分,没有收入高低的平等之爱,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。如无国界医生,他们不分种族、政治及宗教信仰,为受天灾、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,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。

  “互助”——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,它提倡“互相帮助、助人自助”。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、头脑、知识、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,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。志愿者以“互助”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,使他们付出所余,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。“助人自助”帮助人们走出困境,自强自立,重返生活舞台。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,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、帮助他人、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,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“互助”精神。

  “进步”——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,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,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,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。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“进步”的精神,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,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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